我弟弟因购买中介的家用电器近了派出所
事情是这样的,我弟在25号买了在北沙滩六号院的一名业主的家用电器,有冰箱、彩电、空调。在25号那天买卖双方以580元的价格达成买卖协议,只因天太晚了我弟当时只把彩电、冰箱拿走并和业主约好次日再来拆空调。并且业主还承诺次日把家里的床铺、暖气片等物一起卖给我弟弟,还把房门的钥匙交给了我弟并说:“我明天不在你自己开门先把空调拆走,然后把钥匙帮我放在屋里,然后把门锁上”。
在26号上午,我弟弟用业主给的钥匙把门打开,把空调拆走了。到了中午我弟弟被民警带到了派出所。
在派出所才知道,之前说的那个业主是一中介。是真正的业主回家后看到自己的家电都不见了,随之就打了110……
我弟弟从26号中午十二点一直到现在27号8点派出所一直不给让见家属,我想问一下我说的这种情况派出所应当怎么处理;我们家属应该做些什么;这种情况是犯法吗;最终怎么样解决这事?
----------------------------------------问题补充:--------------------------------------------------
有一点可能我没说清。我弟弟是未知下购买的,直到在派出所见到真正的业主后才知道前者《业主》是中介。
现在因为我爸妈没遇到过这样的事,说要和真正的业主私了。我说要请律师,他们非得私了。最后达成协议,2000元了事。
可以这样吗?对我弟弟有什么影响?我该怎么做?
发布者:TXZ 2011-07-27 状态:已过期 回复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