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13年5月进入公司担任仓库管理员职位,主要负责收发货的工作,后来13年6月公司因为拆迁问题搬迁,随着业务需求购买了叉车,要求我开叉车支付了1200元学习费用及每月300元的叉车补贴,本人认同了。
15年5月左右,公司在没有任何通知的情况下说公司经营不善需要裁员,仓库原先9个人,1个经理,1个打销售单子,2个仓库管理员,5个装卸工人,裁员后变成1个经理,1个打销售单子,1个仓库管理员,2个装卸工人,但是来出货量一点没有减少,导致工作压力很大我们也反映过但是最后无果只好接受.
16年9月20-25号(具体哪天记不清楚了)公司又说经营不善要结业或转卖,在没有任何通知的情况下又要裁人把仓库的1个经理和1个打销售单子的裁了,现在仓库就剩下我本人带2个装卸工人,公司要求我接受经理的所有事和销售单的打印,公司说坚持到10月底就会有结果,到时不管是转还是结束都会给予补偿,本人双方口头暂定接受事项,但是经过8天左右的工作,根本兼顾不了,导致不管是精神还是体力的巨大压力,而且也有消息说10月底根本不会有结果,在这样的条件下,我可以拒绝公司的工作安排吗?按合同正常工作我的工作范围?
我主要想了解的是:
1.如果我拒绝安排,公司不同意,我可以通过什么方式解决
2.如果公司非要安排,在负荷不了的情况下,如果我辞职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嘛?
3.如果工作超出本人的精神,体力,能力范围,本人不接受,如果公司以不服从公司安排吧我开除,我可以得到赔偿嘛?
除了以上问题,望解答,也希望可以给予意见和建议,谢谢!
----------------------------------------问题补充:--------------------------------------------------
原来工作内容是收发货,开叉车(1个经理,1个打销售单子,2个管理员,5个工人)
第一次裁员我的工作内容收发货,开叉车(1个经理,1个打销售单子,1个管理员,2个工人)
第二次裁员我的工作内容收发货,开叉车,打印销售单据,来货入库,销售单据整理,联系物流装车,其它零散物流费用整理及开发票,员工考勤及工人卸货提成,盘点,仓库水电房租的发票及外聘保洁每月工资等琐碎事情(1个管理员,2个工人)
另外还有个问题就是公司现在要求增加我这么多的工作量,但是工资一份不涨,可以算是变相剥削,降低工资成本,我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赔偿嘛?
发布者:koflongliubao84 2016-10-15 状态:已关闭 回复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