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张梅五 2016-11-06 状态:已过期 回复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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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实施以前的劳动者权益受什么法规保护?
我叫张梅五,原沂南县广播局职工。今年八十一岁,大学文化,文革被坏人诬陷获刑五年,平反不彻底,批四人帮一开始,这个坏人又想抓我入狱。幸亏老书记通知我他们错抓的三个,我是第四个目标,我得知这消息就什么也没拿,锁上住房门走了,走后两个月我的宿舍被时任广播局长的于安林指挥广播局的派性头头刘玉平伙同党员刘洪如砸开我的宿舍我,没收了我的所有个人物资,特别是没收了我的购粮,把我的城镇户强行签到农村,公安局教导员申焕得在有线广播上宣布有罪行…己除名。县革委并于我刚在此1977年九月九日发了所谓《通告》这通告宣告我在文革犯有罪行…限我七天回…否则作自由离职处理。八零年沂南县法院已宣布无罪,并于八四年又作出同意我复工的决定这两个文件因《无罪判决》留有诬陷内容我收。我的复工问题以民事侵权立案审理。一、二审均以高院法释二十条等判决的,但是一、二审的判决由于以依权抗法的干扰自然是所审非所判,到了省高院再审七个月才发给受理通知书,这时我从县法院找到了当时《无罪判决》和复工申请的《答复意见》高院审查不能立案,但恳定了一、二审的正确。高院还说“不受劳动法调控。请问我的复工维权应用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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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如何利用劳动法保护自己在企业的权益
我老婆半年前入职某内衣公司,3个月后签合同转正。2个月前发现怀孕,上星期老板在没理由情况下要求她自离。今天她的上司要求她在一下3项中选1:1、调去较低的职位,减工资1千。原来工资1700.2、回家待业,每天上下班回公司打卡,工资是平均最低工资的60%,即400多。3、自离,公司赔偿一个月工资1700。 到了中午,公司经理给她一份资料,叫她签字。要求她同意回家待业,但她没签。
请帮忙如何解决!
发布者:stephen902 2009-03-09 状态:已过期 回复 (2)
请问新的劳动法对以下情况 针对劳动者有哪些保护吗?
本人在某公司就职5年 劳动合同1年1鉴 09年6月30合同到期公司终止劳动合同 请问新的劳动法对此针对劳动者有哪些保护吗?
发布者:SSSXXXHHH 2009-04-20 状态:已关闭 回复 (0)
新劳动法实施以前的工作怎么算?
03年与某单位签三年合同,到06年又签了三年合同,现在09年要到期了`单位又说签三年`合法吗?第三次不是要签的话是不是要签长期合同?如果不是,08年以前做的不就白做了??
发布者:nbijih 2009-07-18 状态:已过期 回复 (3)
怎样保护劳动者的权益
因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长期拖欠劳动者的劳动工资,使劳动者不的不另谋生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要取以前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强破劳动者写下“自愿离职”的离职报告。请问我们该怎样保护我们的权益?山东乐陵浩天食品有限公司的下岗职工 企业向职工集资是否合法。
发布者:1016304422 2010-05-12 状态:已过期 回复 (8)
劳动法怎么都是保护劳动者的,为什么就没有保护企业的,
劳动法我看了,上面所制定的都是维护劳动者的,把维护劳动者的写这么细,为什么不把维护企业写的不细呢?既然是劳动法,就得把双方的责任都要明确呀!企业该给劳动者的就得给,劳动者应当承担的责任也得承担呀!为什么不给明确呀!你们知道吗?现在的80后和90后的大多数都是没有责任心的,应该把劳动法修改一下,现在找的人不能干两天就不干了,我花了精力和钱力没做两个月就走人,连招呼都不打的,这样的话整天换人,生意能好吗?刚熟悉就走,在找的又要培训,不管企业还是商业这...
发布者:尹桂兰 2010-06-18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
满60岁的劳动者受不受劳动法保护
您好,我一老乡与公司工签定劳动合同,期限是2007-11-19到2012-11-18,职位是保安.他详细情况为48年4月16日人,至今已年满62岁,因公司改用保安公司,目前无合适岗位安排,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他要求每年2个月工资补偿被拒,说一是属于超过退休年龄,劳动合同无效,二是属于身上长湿疹常年擦药气味难闻影响同宿舍员工,不予补偿。请问,他这种情况适用于什么条款?公司应该给什么样的补偿?谢谢
发布者:UYl4182 2010-08-26 状态:已过期 回复 (3)
实习期自己的权益不受劳动法保护~那需要怎样维护?
我是中专学生~明年6月毕业~现在学校推荐我去某公司做实习生~2010年10月11日开始做~每月工资为800 协议一式三份~我已交给公司~但是现在公司却不愿和我签学校的协议~~说是不可实习生签~要和学校签两方签公司方的协议~协议我未看见~只是征求了我的意见~我未答应~~~ 面对这样的情况我应该如何处理?~若双方签协议~未经过我签字~~合同对我是否有效? 实习生加班是否有加费? 作为实习生~还有那些是以后需要注意的?刚进社会~很多事不太了解~望多多指教~~谢谢~
发布者:eyg7113 2010-10-30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
《劳动法》真的保护劳动者的权益?
质疑中国的“豆腐渣”法律:一是、为什么政府机关会有那么多的“临时工”,这些人存在的合法性在哪些?二是、本该政府工作人员干的事,为什么会让“临时工”去干,那么政府工作人员干什么,只是为了领钱?三是、国家劳动法一再主张“同工同酬”,据我了解,存在于政府机构里的“临时工”、存在于教育部门的“代课者”“志愿者”、存在于国企里的“劳务合同工”,比正式工作人员和员工的工资低了很多,从事的却是正式工不愿干的活儿。这样的制度是否合理?四是、有些中介机构与国企勾结,不明里招工...
发布者:lhg3475 2013-06-06 状态:已过期 回复 (2)
以下问题可附合劳动法 第三十八条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公司在员工上白班的员工在上午吃饭时间11:00-12:没有电子公文不能外出公司。员工在这一段时间内外出,被公司自订的厂规处罚。没有电子公文不能外出者记申诫一次,公司以“三个申诫一个小过、三个小过一个大过,三个大过开除”如果员工没有电子公文外出一个多月就达到开除。
没有电子公文是指员工在这段时间外出要经过公司同意。据我对劳动法的了角劳动合同约束的是劳动者在上班时间的行为,下班后员工是有自由活动的权利和自由的,我国的第三十七条与《广东省企业劳动职工权益保障...
发布者:XUE784172634 2014-03-03 状态:已解决 回复 (3)
帮别人贷款买车,贷款三年,这期间我需要什么证明或协议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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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柳春艳 2016-10-20 状态:已过期 回复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