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早上快8点的时候 我开一辆翻斗车在省道上由西像东行驶到一个没有红绿灯的十字路口和一辆由北向南行驶的摩托车相撞,《这个路口是在一个镇的边上》当时过路口的时候有一辆车从东向南行驶,我让他 变了车道,走在了左边车道《地上没任何线》 相撞的位置是我车的左前角的保险扛撞倒他摩托车的油箱位置,当时的地形比较特殊 我和他都是在上坡的一个十字路口 我的车速50左右 他当时的速度应该比我慢一点吧 我没有看到他 撞到他的时候才反应踩刹车 把它撞了19米远才站住 地上的刹车痕迹忘记多少米了 他撞倒头了,比较严重,做了手术不知道活不活的了 还有就是他的家属让我垫付医药费 我是一点钱都没有 就没垫。车已经扣了,我证是全的 保险是交强险和5万的三者险 他们说我不垫医药费的话 就叫交警扣我人!问下 在这件事我的责任是多少 不垫医药费的话交警能扣我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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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已经死了 我想知道根据实际情况 交警开出的责任认定书最多能给我定多少责任。求求你们能不能不说废话呀。说的跟没说一样
发布者:ynwiwgah 2012-05-08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