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樊文润 2012-05-09 状态:已过期 回复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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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职工补偿金的问题
公司全部资产转让给另一个新公司,新公司接纳了全部职工留在企业工作,职工需要给补偿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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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资不给发放和公司解聘不签劳运合及不交社会保险补偿金问题
我7月1号进入公司,然后7-8月工资到9月底才发,严重违反劳运法。在公司里做的都是很杂的工作,跟自己当时进来应聘的职位不相干,其中登收支账本,但是每天的凭据都经理或老板收起来了,都不在我这,再者有很多个人插手现在老板讲账对不上,全找我一个人,不给我工资,我觉得很不合理,我根本无法取证是我的错,再说了,现在他解聘我了,按道理讲,这种举动就表明我和他所有的在职期间资料都已交接清楚,否则对任何一个企业来讲都不会放员工走的。
发布者:gtF6256 2010-10-26 状态:已过期 回复 (2)
关于经济补偿金的问题(6)
如果公司以我不能胜任工作的理由,不续签合同,我已在公司工作5年,那么公司将支付我多少违约金?没有对我进行培训或调岗
发布者:terry_0531 2010-10-29 状态:已解决 回复 (4)
关于经济补偿金的问题(7)
我已经和公司签订了2次固定期合同,共计5年,现在需签订新合同,按规定,我要求签订无固定期合同,而公司之签订1年,没有达成一致,这样情况,我是否可以要求经济补偿?补偿5个月的工资?
发布者:terry_0531 2010-10-29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
关于公司岗位减少,公司要求员工离职的补偿金问题
我是2006年9月3日到公司的武汉子公司上班,2008年4月,公司和另外一家公司合并成立湖北子公司,我们的人事关系直接转入湖北子公司,2010年10月29日(30日,31日为星期六,星期日)现在因公司我所在的条线要并入广东总公司,不需要我们现在的岗位,公司就要求我们离职,且办理了离职交接表,和武汉子公司,湖北子公司分别都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湖北子公司的合同已于2010年4月到期,但公司也没有要求我们再签,一直在原岗位工作,请问我们员工要求的补偿金应该怎么算?
发布者:YGX8140 2010-11-02 状态:已过期 回复 (3)
前面关于经济补偿金的问题补充
谢谢律师前面的解答!公司工资都是按工时算的,在月工时167.4之外,员工在2010年1--10月间平均加班每月125小时(36/月?!)在这种情况下员工不想再签合同(虽然公司按比例给了加班费,,公司当然想继续续签合同,),应该要经济补偿金吧!
发布者:Eti4908 2010-11-07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
关于企业改制前对停新留职的职工干部补偿问题
本人于2001年9月进入广西浦北县的一家自收自支单位,在公司我坚持上班到了2004年8月,由于各种原因问题,我从2004年8月至2010年9月就与公司签订了停新留职合同,可是合同上没有什么要求,只是写明每年交一部份养老保险,其它与同在的职工同享平等条件,但是由于政府机构原因,没经公司员工、干部同意就直接与一个私营老板直接签订了购买合同,就在2010年11月16日一家宾馆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经过选票表决出现:63票不同意,33票同意,3票弃权。现在工作组又重新通知各员工回到公司做开导...
发布者:panzhaobin 2010-11-25 状态:已关闭 回复 (0)
关于在公司工作十二年,已签无固定期限合同,个人离职补偿金问题
律师 您好
我于98年10月4日进入某公司,工作到今有十二年有余,在去年和公司已签无固定期限,在签此合同前都是签两年或三年的合同,到期后都是再续签的,现在公司生意不好,想减人,用降工资的办法让工人自动离开,我的工资降了200元,我就写了辞职报告,领导马上就批掉了,完全不讲十多年的感情,请问,象我这种情况,公司应该补偿我多少离职补偿金?是如何计算的?
非常感谢您对我帮助,谢谢
发布者:wgs751473724 2010-11-27 状态:已关闭 回复 (0)
关于国有企业改制职工身份置换经济补偿金的问题
关于国务院办公厅文件
国办发[2005]60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实施意见》其中 四)改制为国有控股企业的,改制后企业继续履行改制前企业与留用的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留用的职工在改制前企业的工作年限应合并计算为在改制后企业的工作年限;原企业不得向继续留用的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改制为非国有企业的,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处理好改制企业与职工的劳动关系。对企业改制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再继续留用的职工,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企业国有产权持有单位不得强迫...
发布者:zmhddyx 2011-06-04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
关于职工工龄补偿问题
我单位于2000年由国有企业改制,当时以部分股权作为职工的工龄补偿。请问:这么做是否合法?依据的是哪条政策或法规?谢谢!
发布者:wfw000999 2011-10-08 状态:已解决 回复 (2)
关于职工因病死亡的补偿问题
我丈夫于2011年2月因病过世,留下我和一个17岁的女儿(读职中),及70多岁的母亲(没有劳动能力),他的单位是属广东省企业单位,现单位补了3个月的丧葬费和6个月的生活补助费,有6个月的抚恤金不给了,单位的人说不符合条件。请问这样补合理吗? 谢谢!
发布者:弹簧 2011-10-27 状态:已过期 回复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