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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固定期限合同主体(公司)变更,如员工不愿与新公司签订工作合同,原公司应如何补偿员工?

上海-浦东新区 12-21 10:31  悬赏 20  发布者:liupin…… 给我留言  回答:(10)
现公司将部分业务剥离卖给另外一家公司,要求原从事剥离业务的员工与新公司签订新合同(皆为无固定期限合同),部分员工不愿与新公司签订新劳动合同,而愿意留在原公司,希望原公司安排相应岗位, 请问这种情况下,如原公司不愿安排新的工作机会,该如何补偿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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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12-21 10:32
按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回复时间: 2016-12-21 10:35
1、公司无权要求员工强制缔约。因为劳动合同需要双方协商一致签订。
2、公司如果由于经营需要导致无法继续履行与您签订的劳动合同,可以提前通知并应给予经济补偿金解除劳动合同。
回复时间: 2016-12-21 10:35
按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回复时间: 2016-12-21 10:39
按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回复时间: 2016-12-21 10:49
按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回复时间: 2016-12-21 10:55
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双倍赔偿金。赔偿金标准为按工作年限支付,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工作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工资,满六个不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回复时间: 2016-12-21 11:05
经济补偿金一年一个月。
回复时间: 2016-12-21 11:14
按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回复时间: 2016-12-21 11:22
如果双方未能就新岗位达成一致,单位可以解雇员工,但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并按照工龄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回复时间: 2016-12-21 12:45
根据工龄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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