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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

新疆-石河子 05-26 21:47  悬赏 0  发布者:llljj3…… 给我留言  回答:(4)
三人共同购买门市楼和住宅,但房产证上只写了一个人的名字,然后去公证处公正,房产由三人共同所有,每人占房子的1/3,此公正有法律效力吗?有个人独吞房子的风险吗?
要是房产证上登记名字的那个人独吞房子,我可以拿着三方在公证处做的公正起诉她吧?一定可以胜诉吗?这样在房产证上写一个人的名字,对我们其余的两方来说,有什么不妥的地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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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05-27 08:30
有效。
回复时间: 2012-05-26 22:51
你好,公证处只能工作是三人出资,不会公证是三人共有。
回复时间: 2012-05-26 23:50
,这是三人出资关系。
回复时间: 2012-05-27 17:11
如果发生纠纷,可以以公证书作为证据使用。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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