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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屋交付时,拆迁协议上所安置的人员对各自所占的房屋份额持异议

浙江-绍兴 01-07 09:54  悬赏 0  发布者:天堂至高无上 给我留言  回答:(2)
有一份《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产权调换协议》如下:
第一条被拆迁房屋情况:座落地址、土地证号、建筑面积等(被拆迁人3人,夫妻俩一儿子;被拆迁房屋有2处,一处是祖传归夫妻俩60平方,一处是夫妻俩及儿子三人审批由夫妻俩建造150平方,因建造当时儿子尚未成年,被拆迁房屋的户主均为丈夫)。
第二条安置房屋情况:1.安置人数5人(夫妻俩、儿子、孙女4人,拆迁政策孙女为大龄未婚可按2人安置,故拆迁人数按5人计,每人可安置50平方,共计250平方),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在控制标准内可以产权调换方式安置面积210平方;2.安置房屋的房号与建筑面积286平方。
第三条费用结算:1.控制标准内产权调换面积按重置价格结算的面积及对应的费用,安置房屋层次差价费用,超过被拆迁房屋按拆迁方案以商品价结算的面积及对应的费用;2.被拆迁房屋产权调换部分重置价及对应的金额、装修补偿费用;3.搬家补助、临时安置补助月数及对应的费用;经结算产权调换后由被拆迁人支付拆迁人的金额,并载明“该款未付清的,房屋产权不发生转移”。
对上述拆迁协议,房屋交付时,家庭内夫妻俩与儿子、孙女有纠纷。
儿子与孙女主张:此安置房按共5人安置,儿子与孙女按3人计占60%(其中儿子20%、孙女40%)、夫妻俩按2人计占40%;理由是解读上述拆迁协议,认为夫妻俩已将被拆迁的老房子送给了儿子与孙女,安置的新房与被拆迁的老房无关。
夫妻俩主张:被拆迁房屋有2处,属夫妻俩160(60+150/3*2)平方占210平方的76.2%面积,儿子50(150/3*1)平方占210平方的23.8%,孙女被拆迁房屋为0. 此安置房大部分是产权调换面积210平方,用老房子的重置价与装修补偿款去结算安置房屋的费用,一小部分76(286-210)平方用商品市场价结算。孙女安置房屋面积100平方按2人计算,但需要用钱买,她没有老房子又不出一分钱,不能凭拆迁协议就能占40%;孙女的户口按2人计安置面积100平方,60平方是由夫妻俩所有的老房超面积部分(160-100)去按产权调换的重置价购买,40平方是由夫妻俩所有的老房面积160平方的装修补偿费去按拆迁方案的商品市场价购买的。如果没有夫妻俩的老房子孙女要得100平方的安置房,须按拆迁方案中无房户的拆迁价购买。
请问:以上儿子与孙女的主张,夫妻俩的主张哪方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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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1-10 14:55
您好!
可以根据签订的拆迁协议内容处理。
详情可来电来访!
回复时间: 2017-01-07 12:42
已回复。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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