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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争议

 05-30 08:42  悬赏 0  发布者:孙双双 给我留言 地区:天津-天津 回答:(7)
关于劳动争议   
联系电话: 13820976177 
问 题: 你好,我是在商场上班的,卖服装的。我现在咨询一下我品牌服装公司是福建的工资是福建公司发放,可是我是由第3招聘来的,第3方算是加盟方它负责进商场和货品,招聘人员及管理,就是不负责发放工资,我在这公司工作半年了也没签合同,也没上保险,但他们给保险钱400元。我公司前几个月发放工资是打到第3方那由第3方在发给我们,4,5月是公司直接打到我们卡上的,请问福建公司有权利辞退我吗?还有合同没签 是我们3方谁的责任?再有按天津市的最低保险的标准他们给我们400合理吗?为什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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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2年05月30日 11时29分
要看具体的证据情况才能确定,建议带材料与律师面谈。可以申请仲裁解决,要求补交保险,支付双倍工资,给予赔偿。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5-30 12:00
首先,你可以向劳动仲裁,如果是加盟店,你就告加盟方。如果是分店你就告福建的公司。
其次,你可以索要你干活的期间的双倍工资、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再次,要是没有交保险的话,你可以索要保险费用:国家社会保险法统一规定:企业37%(养老:22%,医疗12%,失业1.7%,生育0.8%,工伤0.5%),个人交11%(养老:8%,医疗2%,失业1%)、还有一个月工资的加倍赔偿金。
回复时间: 2012-05-30 12:27
需要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才可以申请仲裁。
回复时间: 2012-05-30 14:28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2-05-30 14:37
您可以主张双倍工资和保险,由于对方是福建省的公司,而您的合同履行地是天津市,所以可以到市劳动仲裁院申请仲裁,胜诉可能行很大,保险是不能直接发给劳动者个人的,这是违反规定的,必须强制上保险,这一点是不能双方进行约定而规避的,您可以主张赔偿金。
回复时间: 2012-05-30 23:44
不合理。建议委托律师提供帮助
回复时间: 2012-05-31 06:37
你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要求赔偿。法律关系不同角度不同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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