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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 亲戚用我的名贷款了一个房子 然后亲戚自己还贷 离婚的时候 这个房子需要怎么处理

辽宁-抚顺 01-09 09:54  悬赏 0  发布者:哈哈然 给我留言  回答:(4)
婚前 亲戚用我的名贷款了一个房子 然后亲戚自己还贷 离婚的时候 这个房子需要分给对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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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1-09 10:21
如果对方有证据 可以主张
回复时间: 2017-01-09 10:22
不用。
回复时间: 2017-01-09 10:37
你好,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10条规定:“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按照此规定,首先是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法院判决归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所有;但是如果婚后还贷,是属于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工资奖金还的话,该款属于夫妻共同,如果离婚,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39条照顾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回复时间: 2017-01-10 14:46
不能分。当然也要看证据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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