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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离职手续时,单位让我补缴医社保4257元

福建-福州 01-20 14:11  悬赏 0  发布者:666198…… 给我留言  回答:(3)
福建省直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解聘报告1月18日递交,当天下午单位即通知我停发二月份工资,19日上午找办理完资产移交、工作交接(在人事那里看到我递交的解聘报告,单位法人未签字),19日下午人事办理好我的医保停保封存、社保停保封存,20日上午办理好我的公积金封存。要求单位出具解聘证明,法人拒绝,还要求我补缴医保360元,社保3657元,让我自己去柜台把补缴金额汇到单位开户银行账号。请问,这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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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福建-福州]
  • 陈宇律师 VIP
  • 电话:13774573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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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7-01-20 15:44
不合法
回复时间: 2017-01-20 14:38
不合法的
回复时间: 2017-01-20 14:59
不合法,可以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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