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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德宅基地纠纷问题

河南-三门峡 06-09 11:26  悬赏 0  发布者:忧伤的发型 给我留言  回答:(0)
殷律师,你好,我叫李明德,系河南三门峡崖底街道办韩庄村民。现因宅基地拆迁纠纷一事请求您的帮助。
  李明德,男,现年83,1965年经人介绍与韩庄村民杨云香结为夫妇,当时杨云香前夫因病身故,留有四子女(两男两女),大女徐玉花11岁,二女徐玉娥两岁,长子徐占仓8岁,次子徐占年5岁,我自愿与杨云香共同抚养四子女。婚后有生育2女。1978年因人口多,住宅紧张乡政府申请批下了现在的宅基地,共5.7分,宅基地主杨云香。孩子们相继结婚成家立业。长子徐占仓结婚后在本院建造房屋,我与杨云香住进了徐盖得新房(次子李占年1980接替我在皮鞋厂的职位,故改姓李,未在本院建造房屋)。后因家庭矛盾长子媳妇轰撵老人不许其居,。经村委会调解无效。韩庄村当时隶属开发区,在调解过程中发现杨云香的宅基地名已被长子篡改,我与妻子不认同他的篡改行为。2001年7月9好,经事业局调解,将宅基地平均分为三份(三方:我,长子徐占仓,次子李占年。三孔窑洞各一孔),立下协议书,各尽其用,共同遵守。
  现杨云香因病身故,两年多来,长子徐占苍次子李占年对我不管不顾,我只有在我已出嫁的两个小女儿家轮流居住,现韩庄村面临拆迁,我能否要回属于我的宅基地,再次感谢您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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