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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时,像我这种情形能获得公司补偿吗?

广东-深圳 03-27 22:06  悬赏 0  发布者:LPQ868 给我留言  回答:(1)
各位律师,你们好。
    事情是这样的,最近公司要委派我到外省工作,但由于我的原因(要忙结婚上的事情,同时女朋友也不希望我走)未能就职。于是公司就以我自动离职为由要和我解除劳动合同。当时签订合同时也没说明工作地点,但是自从签订合同到现在5年以来一直都是在深圳工作,现在突然通知我要到外地去,而且只提前两天通知我,心里实在难以接受。请问,公司能和我解除合同吗?我这样解除合同能得到经济补偿么?谢谢
问题补充:
公司说要外派一年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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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3-28 08:05
你的情况是属于安排你到外省临时工作还是劳务派遣?如果属于到外省短暂工作,你不服从,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如果说是劳务派遣,公司方没有将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没有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向你告知,你不服从派遣,公司不能解除与你劳动关系,否则,就是违法解除.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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