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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我该怎样赔偿

 02-13 09:09  悬赏 30  发布者:真的不明白1…… 给我留言 地区:陕西-榆林 回答:(3)
政府给我划拨一块土地,我没钱,找邻居商量转让部分土地,和她联建,签了合同,共同投资建了房屋,修建手续都是我的名字,产权登记在我名下。因为我的原因今年法院认定合同违法无效,邻居无法过户,要我赔钱,我应该赔偿她哪些损失?
问题补充:
我需要赔偿她计划得到部分房屋的利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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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7年02月13日 09时30分
你好,《合同法》第130条规定:“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以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追问:

您好 我需要赔偿她计划得到部分房屋的利益吗

回答:

需要赔偿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如果她计划得到的部分房屋利益是当时签订合同时,应当预见的利益,你则需要赔偿。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感谢你的解答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2-13 09:16
谁主张,谁举证。你应该退还出资。
追问:

您好 我需要赔偿她计划得到部分房屋的利益吗

回答:

不需要。

回复时间: 2017-02-13 10:36
要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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