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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13 19:47 签了一个劳动合同,合同后面附加写

陕西-宝鸡 02-13 19:52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2)
-2017-02-13 19:47
签了一个劳动合同,合同后面附加写,本人在进修期间所签合同有效,严格执行进修合同。而进修合同是单位自己拟订的,内容就是进修三个月,如果干不够五年,将赔偿进修期间的工资,福利,进修费的2倍,而没有写明具体工资和进修费,想问如果干了一年想走的话,如果把赔偿的钱都赔偿了,就可以走吗,需要说明的是正式劳动合同上写要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打招呼,而单位领导要求必须是提前三个月打招呼,如果提前一个月打招呼了,可以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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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2-13 20:20
单位的约定不合法
回复时间: 2017-02-13 21:56
如果提前一个月打招呼了,可以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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