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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现在有没有过时效呢?/

 06-12 14:52  悬赏 0  发布者:yi3052…… 给我留言 地区:河北-廊坊 回答:(2)
证明陈宏林欠陈毅柯敏勇兵三人人工费总计一万二千元整,分二次在工行汇给柯敏人民币伍仟元整,剩余六千二百元在2009年12月底在北京刘家窑地铁口已全部给殷勇兵和柯敏(其中陆千贰百元中有陈毅伍仟八百元整,证明人:陈宏林、陈翠荣,身份证号码321025197510058,手机号1354523      2010/3/19
这两年一直在找柯敏要,没有向陈宏林主张,后来他说不给叫我找陈宏林要,我现在可以凭这证明起诉陈宏林可以要回5800元钱吗?现在有没有过时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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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2年06月12日 14时59分
没有过时效。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6-12 17:01
你依据这个证明要钱,只能找柯敏返还财产,并不能找陈宏林要钱,这个证明恰恰证明陈宏林不欠你钱,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电话咨询我。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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