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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吗

江苏 02-22 15:54  悬赏 0  发布者:亲爱在网上 给我留言  回答:(4)
性格不合,长期异地,经常发生争吵。拿证结婚1年半左右,婚前给了女方8万块彩礼,婚后以夫妻名义按揭了一套房,首付22万(其中包括9万的彩礼,以及我出的5万首付),均由女方银行卡转出。有一婚生子5个月,属于哺乳期,可女方坚决要求离婚。孩子我爸妈舍不得,女方也愿意放弃抚养权。但是房子女方想要,答应退还我首付的5万,以及我还的月供。但房子首付有给女方家的彩礼,所以我要求彩礼一并退还。但女方不同意,所以协商不好。她现在是哺乳期,我不能提出离婚。女方因为诉讼离婚,要缴房产诉讼费,丢下一句“协议离婚,你想好了通知我”,就跑去外地了。孩子我父母带着,现在她完全什么都不过问。
请问:1、诉讼离婚,房子是属于共同财产平均分配吗?会不会因为孩子我们家带,我们家要,加上彩礼一起给的首付,把房子判归我?
      2、女方如果强行说,当初的首付是她家人出资给她买的,是不是对我争取房产不利?(当初给她们家的彩礼是现金,后来首付的5万是我银行卡转给女方的,但是其余的钱,全是他家人银行卡转给她的。也就是说到时候顶多证明房子首付我给了她5W,银行记录其余的首付全是她家人转给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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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苏-无锡]
  • 周磊律师 VIP
  • 电话:18012392299
  • 51023积分
回复时间: 2017-02-22 16:07
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河南-郑州]
  • 李大贺律师 VIP
  • 电话:15838051994 15039063769
  • 590552积分
回复时间: 2017-02-22 16:13
你好!属于的了。希望可以帮到你。
回复时间: 2017-02-22 16:16
离婚有两种方式,一是双方协议离婚(双方去民政局办理相关离婚手续),二是诉讼离婚(一方不同意离婚),实践中法院判决夫妻双方离婚的一般标准是确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而法院确定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则是夫妻之间存在家暴、遗弃、虐待、吸毒、赌博等情形,综合男女双方的情形来看,女方在法定特殊时期(哺乳期间女方受到法律保护),这个时候只要女方不同意离婚,男方就很难离掉婚。当然这个时候女方是可以提出离婚的,女方只要证明男方存在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法院就有很大的机率判决双方离婚。当然在这个期间男女双方是可以随时协议离婚的。

离婚时对于夫妻双方的房子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了法院会根据夫妻双方的财产协议、房子产权登记情况、购买的时间以及出资数额来判决。因为该房子的很多信息我不是很清楚,所以无法准确的回答你,对于房子的分割一般是个人部分归个人所有,共同部分平均分割即一人一半。

人民法院支持返还彩礼的情形有以下几点:
1.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 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提醒:这里返回的必须是彩礼,而彩礼必须是(基于当地习俗、以结婚为目的给的),否则是不需要返还的。

哪些属于个人财产:
1. 一方婚前就已经获得的财产;
2.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 工资、奖金;
2. 生产、经营的收益;
3. 知识产权的收益;
4.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法律明确规定的除外;
5.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般而言,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回复时间: 2017-02-22 16:30
房子是共同财产并不会直接判给你,如果坚持要求判决的,可以进行竞价购买或者评估后卖给第三方然后你们分钱,其他的要看到证据材料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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