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吴健弘  蒙彦军  李仁红  申维丰  
该问题已关闭

离婚房产纠纷

新疆-乌鲁木齐 06-17 16:45  悬赏 0  发布者:180059…… 给我留言  回答:(3)
婚前2002年女方出首付款,用男方身份证按揭房,购房合同是女方签名,发票是男方名字。
2006年婚后共同按揭
2009年女方家里资助付清余款,房产证由男方过户给女方,标明单独所有,现在准备离婚,房子如何分配呢?(办房产证时购房合同和发票丢失,男方去补办时签了自己的名字,女方只保存有入住的文件是单独签字,是否能作为证据说明首付款是女方呢?)
问题补充:
婚前和婚后女方并没有留下单独出资证据,并且现在的购房发票和合同都是男方签名,有公证。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上海-浦东新区]
  • 李萃律师 VIP
  • 电话:18019123660
  • 149150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6-17 17:31
如果房子产权证上已经标明是女方单独独有,应属于女方个人财产。
回复时间: 2012-06-17 16:47
为女方个人财产
回复时间: 2012-06-17 18:38
以在房产局登记的产权人为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河北保定
湖南长沙
福建福州
四川成都
福建厦门
浙江杭州
江苏无锡
广东广州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442418
陕西 西安
人气:582924
山东 菏泽
人气:211104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41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