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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与房产

江苏-无锡 03-08 17:05  悬赏 0  发布者:xinxin…… 给我留言  回答:(3)
家里安置房09年左右卖给别人,约定是16万,然后买房的先给了9万,剩下的钱约定第二年付清交房,付过9万过后,买主要钥匙说是打扫卫生,然后买主扇子里面装了空调,窗帘等物品,但并未入住。但第二年买主并未按约定前来付清房款,房子便一直空置并未出租,过了五年多之后,买主还未前来付款,本人便不再想卖房了,便将房子出租出去。但其间丢失买主的联系方式,无法退还部分房款。09年至现在买主没有联系过(买主来过我家三次,所买卖的房子买主也知道位置)前几天要求退还房款,我能按照5年房租扣掉部分房款后将剩余的钱还予买主吗?如果不能那么我房子空置五年的损失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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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3-08 17:26
建议双方先行协商试试。
追问:

我们要求按照现在房租扣除空置5年的费用,但是买主要求返还9万,我想知道,我按照4年(实际空置将近5年)房租扣除费用后,也就是只同意返还买主6房款万合理吗?

回复时间: 2017-03-08 18:40
比较复杂,协商不了一到律师事务所咨询吧
回复时间: 2017-03-09 11:01
具体按照你们之间的协议来处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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