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农村承包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陈晓云  徐荣康  李波  刘海鹰  
该问题已关闭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问题

广西-防城港 06-21 14:05  悬赏 0  发布者:maiyr 给我留言  回答:(4)
男方入赘女方,同年男方把户口迁入女方户口地,并一直生产生活到现在,请问男方及婚后子女是否有权享有生产队的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权,在我们广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得不到生产队的承认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麻烦您给指条明道,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6-21 14:08
加入当地户籍并在当地从事生产生活,那么就为当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子女也是。你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以村民小组或者村为被告,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回复时间: 2012-06-21 14:26
应该享受该集体组织成员的权利,如果因生产队不落实你应该离有的权利,可以起诉
回复时间: 2012-06-21 15:34
可以诉讼维权。
回复时间: 2012-06-21 19:16
有权,可以诉讼解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湖南长沙
福建福州
广东深圳
河北保定
浙江杭州
山东聊城
四川成都
黑龙江哈尔滨
最新回复律师
福建 厦门
人气:123327
辽宁 大连
人气:12051
湖北 襄阳
人气:443107
湖南 长沙
人气:543010
重庆 渝中
人气:396526
安徽 合肥
人气:282284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18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