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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合同有什么 不 阻

江西-赣州 06-22 10:54  悬赏 0  发布者:a39975…… 给我留言  回答:(0)
甲方:张满生、黄建华、杨小明、熊建华
乙方:余冬生
事由甲方购置张贤海、谢抗生、熊建华等人祖屋地址,用于建房。该地址座落在梅江镇刘坑村茶园小组。因该地方与本村余冬生住房相邻,为使双方不产生矛盾的发生争执,经双方及中间人共同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甲方建房两边应留出参米地方作通道。
二、余冬生现住房南墙东墙角起往东2.98米定点内留出贰米给余冬生,其余乙方南墙角及甲方两墙,留参米内空。
三、甲方建房落水管,不能安装余冬生现住房东南墙角地方,以免影响邻居关系。
四、甲方、乙方在双方商定的数据范围内双方不得到干协阻挠。(包括乙方改建甲方任何人不得干协)。
五、以上协议双方遵守执行,如有违约由此造成其它地后果及经济损失,由违约方负责。
甲方:张满生 杨小明 黄建华 熊建华
       乙方:余冬生  钟春华
    在场人:艾南生  杨耀明 余荣生 钟福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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