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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买了首套房,付了首付签了预售合同,合同里附录说小区车位归开发商处置

陕西-宝鸡 03-11 11:10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
刚刚买了首套房,付了首付签了预售合同,合同里附录说小区车位归开发商处置。然后昨天打算买地下车位时才知道,地下车位是没有产权证的,并且把地下车位面积算入小区业主公摊,开发商跟业主只是签订有偿使用协议,协议规定了车位使用年限与房子使用年限等同。但是我通过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和查询:如开发商无法提供地下车位的产权证且算入公摊面积,那么开发商是无权出售或外租车位的。车位的使用权应归小区全体业主所有。现在的问题是,不买没有车位用,可是我买了以后,我和开发商签的这个协议有效吗?20年后这个车位还归我用吗?合同法不是租赁只有二十年吗?要是换了物业,我签的这个协议是不是也是无效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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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3-11 11:20
《物权法》第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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