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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变更抚养权

 06-22 15:59  悬赏 0  发布者:悠悠然然啊 给我留言 地区:山西-临汾 回答:(5)
我丈夫和前妻有一个女儿,孩子5周岁了,他们离婚时孩子不到2周岁,当时判给女方抚养,我丈夫每月出400元抚养费,女方2011年再婚,男方带一个8岁的男孩,患有白血病,且对女儿不好。我们结婚后有一个儿子,两岁了,现在,我们想要回丈夫的女儿,要求变更抚养权,能帮我们找个非常恰当的理由吗?另外 我们两家的经济实力相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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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2年06月22日 20时53分
你可以直接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围绕孩子跟着你更有利于她的成长举证,从经济、教育、环境、生活等方面证明你比她的条件优越。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我们已经起诉,就是不会举证,才找大家帮忙的,麻烦您帮我举证好吗?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6-22 16:02
答:围绕孩子跟着你更有利于她的成长举证,从经济、教育、环境、生活等方面证明你比她的条件优越。
回复时间: 2012-06-22 16:17
你丈夫可以直接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
回复时间: 2012-06-22 17:03
你好!你丈夫提供更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证据,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变更孩子抚养费之诉。
回复时间: 2012-06-22 17:11
你丈夫需要提供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证据,到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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