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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借贷纠纷问题

黑龙江-齐齐哈尔 06-25 14:40  悬赏 0  发布者:wenwen…… 给我留言  回答:(2)
2002年借了别人一笔钱,因借款人一直无力偿还,于2007年重新更换了借条,借条上写着利息是2分。现今借款人一直没有偿还,其名下没有任何财产,和其丈夫靠退休金生活,分别是66岁和71岁,有轻微脑梗。其名下有一栋房产,在2008年过户到其女儿名下,现在在银行有贷款。
请问:1,这种情况下可以起诉债务人吗?
      2,是否超过诉讼时效?
      3,借款利息可否按照借条上的2分利息执行?可否按利滚利的方式计算?如不能,利息该怎么计算?
      4,可否申请法院扣债务人的退休金偿还债务?
      5,可否申请扣押其女的房产,要求其偿还债务?
    
希望律师能详细的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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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6-25 15:07
你的这些问题都要看你与对方的借条以及你最近两年内是否找其催要过的证据,而后才可以作出答复。
回复时间: 2012-06-25 16:09
1、可以起诉
2、没有超过诉讼时效需要你举证证明有中断时效的事情。
3、利息如有更改是不合法不被支持的。
4、可以申请
5、不能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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