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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未签订合同,且拖欠工资,去劳动局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广东-深圳 03-23 17:04  悬赏 10  发布者:doomee 给我留言  回答:(3)
本人在2016年10月1日入职深圳某公司,是管理岗位,原本商议的是底薪12000,试用期2个月,转正后薪资再议,预计会有5%-10%的增幅。但后期因为公司内部环境变动,于2017年2月12号左右离职,公司原定的薪资日为15日,经反复和公司那边联系,其他离职人员均已收到应得薪资,只有我落空。和公司财务老板沟通,对方也皆是言语威胁没有发放薪资的打算。我整理了下是否这几点可以去劳动局维权:1.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那这一点我可以获得哪些补助?又需要提供哪些证明资料?名片可以吗? 2.公司未按照深圳的要求给员工买五险,在这家公司上班的这段时间五险都是我直接挂靠其他公司购买的,这个补偿是否可以一并写上? 3.公司拖欠离职员工薪资。4.现在唯一的担心就是我这边没有离职文档的存档,老板那边说我没有交接工作,但是当时他是白纸黑字签字了的,律师朋友,你说这样的情况要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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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7-03-23 17:08
可以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7-03-23 18:23
可以委托律师代理
回复时间: 2017-03-23 20:57
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合同的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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