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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纠纷

 06-26 23:49  悬赏 0  发布者:彩虹111 给我留言 地区:江苏-苏州 回答:(2)
您好,我的所在地是江苏苏州工业园区。2012年5月21日我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但至2012年6月26用人单位未和我签订劳动合同。当时入职时谈的工资是不含社保部分是2500元/月。现在用人单位变相辞退我,我只能提出辞职。现有几个问题想咨询您一下:
1、我现在辞职的话,是否可以索要除工资以外的5、6月份社保部分金额;
2、超过一个月未通知我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部分至我辞职前的工资是否按超过部分工资的2倍算给我。
情况紧急,望速回信,不胜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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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2年06月27日 11时27分
1、可以要求对方给你缴纳的;
2、可以按照双倍工资来主张。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好的,谢谢您的解答。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6-27 09:41
主动离职没经济补偿,可以要求补交社保。双倍工资可以要求另外一倍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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