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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服务纠纷

贵州-遵义 07-03 15:29  悬赏 0  发布者:yu1988…… 给我留言  回答:(4)
2011年9月我进入学校工作时,学校告知我们,学校为了方便班主任进行班级管理和与家长沟通,由学校用我们的身份证号码在某电信公司为部分老师个办了一张电信卡,我们每人每月交费40元一次性缴清了12个月共480元费用。(享受每月130元的话费及上网等业务并送一部可上网、浏览视频及可以连接无线宽带的手机,当时还被告知每月享受的130元话费中除自己承担的40元以外的费用由学校承担还是怎么,具体情况记不得,没有书面通知。)拿到手机之后,我们并未收到任何有关通信业务类型、收费标准等有关该卡的电信服务合同或者通知。而且我们多人多次拨打电信服务热线10000号查询话费,总是得到“您的话费余额为0元”或者“您的账户欠费三千元”这两种结果,但是无论是余额为零还是欠费三千都不影响我们拨打电话和使用上网等业务。因此我们同事之间均认为该号码属于集团用户,而且由于对于集团用户的权利义务尤其是资费不了解也并未得到通知,使我们认为这些号码的话费及上网流量是可以共享的,不是按个体用户进行收费的。我们也对此疑惑进行过查询,但是都为得到明确答疑。由于可以使用无线宽带,我们在期间也多次使用该手机的无线宽带连接功能,都并未查询出是否欠费、也查不出已经使用了多少费用,甚至在对该无线宽带业务有疑惑我们拨打10000人工查询时,得到了“我们也不清楚这项服务和功能”的回答。在今年2月,放假期间,我本人外出,家人用该手机及卡再次使用无线宽带业务长时间在网络上浏览网页和视频,期间收到大约3条左右的短信提醒,但是短信内容均为“您已超过定制流量的百分之二十以上”,均未告知超出流量的收费标准,也没有告知任何本卡超出的流量具体数量,也没有告知本卡是否欠费及欠费金额。当我返回家中时,多次用该号码拨打查询热线10000号查询,均未告知是否欠费应当缴费,也查询不到具体超过流量的份额。由于多次查询后依然可以正常使用各项服务,在2、3两个月当中也并未收到任何催缴费用通知和短信,我向其他同事讯问后,大家讨论认为可能我们个人使用超过的流量并未欠费时由于其他同事未使用的部分。属于因此,家人再次使用该宽带连接功能时,我并未阻止其使用。之后再4月中旬,学校通知我们部分老师欠费需要缴费,但是仍然告知大家具体收费标准和我们各自的业务使用记录,只通知某人交多少钱,所以大家心存疑惑都未缴费。现在我们欠费的用户每人收到了一张催缴费用通知,上面只通知欠费金额,没有具体资费标准、如何欠费等详细信息,在签章处也没有具体催缴的时间。在通知中说如果15日内未缴费将向法院提起诉讼。
由于在合同双方签订时我们并未签字、也没有收到合同、经营者未告知我们各用户收费标准,甚至我们都不知道具体手机上到底能使用多少费用和何种功能、业务。我们认为合同本身存在问题,不知道这个合同关系是否成立、是否生效、应不应该缴费,如果被起诉,我们应当如何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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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7-03 15:37
你好:请律师帮忙把
回复时间: 2012-07-04 02:47
请律师帮忙
回复时间: 2012-07-04 15:42
律师维权
回复时间: 2012-07-04 16:25
情况复杂,电信公司绝对有过错,你表述不清楚,建议当面咨询律师,具体的案件情况需要全面了解,方能给出准确的答复,建议你携带相关材料与律师面谈。如需帮助,可致电本律师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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