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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房通知函,这么写合适吗?

陕西-榆林 04-12 15:28  悬赏 0  发布者:xrhua0…… 给我留言  回答:(2)
退房通知函

X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人于2013年11月4日与贵公司签订了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XX-XXXX-XXXX,所购房号为:第5幢2单元5-2-2102号。
该合同第八条明确规定:交房期限为2015年6月30日前,交房条件符合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且合同中也明确注明应具备“该商品房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这一条件,至今贵公司未能按合同约定期限和条件交房。
该合同第九条明确规定,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1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 陆拾 日,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 叁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 陆拾 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 叁拾 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  叁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 叁 (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鉴于贵公司以上违约事实和相关合同约定,本人要求与贵公司解除XX-XXXX-XXXX号商品房买卖合同,在 叁拾 日内退还本人累计已交付的全部房款,并按本人累计已付房款的 叁 %向本人支付违约金,退还贵公司收取的本人所有杂费款项,并无条件协助办理所购商品房在陕西省横山区房产管理局的备案,无条件协助办理银行相关撤贷手续,请贵公司依照合同约定尽快办理相关事宜。

特此通知!
                                             


购房人联系电话:XXXXXXXX
联系地址:XXXXXXXXXXXXXX




                                             购房人:XXX

                                             2017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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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4-12 16:19
你的具体问题是什么?
回复时间: 2017-04-12 16:22
一般可以。。。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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