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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时效已过,退房不退押金

上海-浦东新区 07-07 13:50  悬赏 0  发布者:MrKevi…… 给我留言  回答:(4)
租房合同为5个月,现已住到第六个月了,马上要到第七个月了,因为天气太热没有空调,在交房租的前3天通知房东要退房,房东以未提前15天为由不予退还押金,表示合同上有提到必须提前15谈告知就必须要履行,但过了半年早就忘记了,现在问题是合同已经过期一个月了,是否还需要按照合同必须要提前15天告知,负责就不予退还押金,或者扣除部分押金呢?当时的合同是否还有效,房东的不予退还押金的行为是否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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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7-07 13:55
答:不合法。合同已经转化为不定期租赁合同,可以随时主张解除合同,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房东解除合同时,应当为承租人留出必要的准备时间。
回复时间: 2012-07-07 15:50
当时的合同内容不能约束过了合同期的权利义务,因此,如今你要退房可以不按照租房合同的约定进行,你有权要求房东退还押金。
回复时间: 2012-07-07 17:20
应当退还押金。
回复时间: 2012-07-08 09:48
你好,房东应当退还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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