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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问各位看官,拖欠三年的监控款到底应当由谁支付? 2014年1月

广东-东莞 04-18 19:51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0)
试问各位看官,拖欠三年的监控款到底应当由谁支付?
2014年1月,本人和时任滨河新城小区开发商陇南市欧亚房地产开发公司代理人王志荣口头协商,由本人给滨河新城小区安装监控设备。后,本人分别在2014年1月22日、2月26日和2月17日和该小区物业公司陇南市恒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成物业)就安装监控事宜签订了三份“订货合同”,双方协商约定由本人给武都区滨河新城小区提供监控设备并负责安装调试,三份合同合计总价款为78120元。 
2014年2月4日,本人向被告王志荣借支物业安装监控费20000元。合同签订后,本人如约履行了合同义务,期间,本人对该监控设备进行了检修维护,目前该监控系统正在良好的运行当中。
然而,截止现在,由于恒成物业公司、王志荣、开发商百邦万德公司(原欧亚房地产公司)相互扯皮,导致本人的78120元的监控安装款在长达三年的时间内没有人支付。恒成物业公司认为该笔监控安装费应当由开发商百邦万德房公司支付,而百邦万德公司却认为该笔钱已经支付给王志荣,应当由王志荣支付。王志荣认为该监控款和他没有关系。
期间王志荣给本人付过 18120 元钱。本人在工程施工期间,向恒成物业借支  40000元,原本该款已经结清。但是恒成物业公司却将本人起诉到法院,经武都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该以借支形式支付的预付工程款属于民间借贷,要求本人将该借支的工程款归还恒成物业公司。
目前,本人确实不知道该如何才能把自己的血汗钱讨要回来,只有求助于社会各界朋友,希望能够给我指一条明路,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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