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债务追讨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毕丽荣  王远洋  李波  王景林  
已解决问题

请问我遭受的以下两案,可否以欺诈罪向警方报案,或宜获得对方身份信息后向法院起诉?

 04-20 12:17  悬赏 0  发布者:nogier 给我留言 地区:上海-长宁区 回答:(1)
我是虹桥珍珠城三楼一个商铺的产权人,与某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至2016年10月21日终止,但该公司于2016年1月注销。
    案一:
    我于2016年10月22日找到以该公司名义和被其掌控的公章在三楼从事租赁中介活动的实际控制人张某,要求收回商铺,方知他竟已擅自非法将我该商铺的部分区域出租给他人至2017年4月底。后他用微信承诺“到时我给你钱”,我只得承受屈辱和耐心等待,且既无合同,也不知租金金额。
    日前,租户已提前与其终止租赁合同和结清租金。张某近日托人捎话给我:租金是2.5万元,但除非我答应今后把我的整个商铺廉价出租给他,否则他拒付租金。
    案二:
    张某隐瞒该公司已于2016年1月注销,继续以该公司的名义向租户收取租金(月租金约1万5千多元),虽能按月支付我租金(1万1千多元),却未按原合同的规定如期支付物业管理费和电费,共拖欠2万多元。
    如今,他同样地以我必须同意将整个商铺长期廉价出租给他为条件进行要挟,否则他将向物业管理公司终止支付其欠款,把债务转嫁于身为业主的我。
    张某敢于如此猖獗与无赖,是因为他既非该公司法人代表,与我也无合同关系,何况我没有他(30多岁的非上海市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料我难以起诉。
    愚以为,张某采用隐瞒真相和要挟手段侵占我私人财产及其金额,符合刑法规定的诈骗案立案条件。
    敬请诸位大律师不吝赐教!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7年04月20日 15时17分
已经签订合同的根据合同约定处理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西城区
河北保定
广西贵港
四川成都
湖南长沙
江苏南京
广东深圳
河北保定
浙江杭州
最新回复律师
北京 西城区
人气:4544586
上海 静安区
人气:163828
安徽 合肥
人气:282073
湖北 襄阳
人气:443586
广东 广州
人气:3918795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62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