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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合同法律效应

 07-10 08:41  悬赏 20  发布者:木丁竹 给我留言 地区:福建-福建 回答:(7)
我有一套安置房,拥有所有权,同时安置房配套了一个车库,但车库只有使用权,安置房和车库在同一本房产证上。我现在要把安置房卖掉,但车库不卖,请问和买家签一份合同证明车库虽然在买家的房产证上但产权仍然归我所有,我并没有把车库卖给买方。请问这个合同有法律效应吗?就是说,买方持有我车库的产权证,我和买方签署补充合同约定车库产权归我,这个合同有法律效应吗?
问题补充:
请如何避免将来发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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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2年07月10日 09时52分
可以在合同上约定。但是善意第三人找现在买家购买的话,你只能找买家主张赔偿!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7-10 08:54
由于车库只有使用权,本身就不能出售,如果双方对此进行约定,合同有效。
回复时间: 2012-07-10 08:55
完全合法的!你可以约定车库归你。可不可以办理过户的时候不要把车库的名字改了就好了!
回复时间: 2012-07-10 09:13
可以约定。
回复时间: 2012-07-10 09:38
可以约定,但是难以保证将来不产生纠纷。
回复时间: 2012-07-10 10:23
权利人有权利按照自己的意愿处理房产;
约定有效
回复时间: 2012-07-10 10:52
可以进行对相关的事项进行约定,但是不能对抗善意的第三人。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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