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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合同纠纷问题

 04-12 20:38  悬赏 20  发布者:zheng1…… 给我留言 地区:河北-唐山 回答:(4)
我是刚刚毕业的大学生在今年4月11日租赁一家奶茶店,我向原店主付了三万二千元,其中包括租用店内设备费用半年一万八千元、店内设备押金一万元、货款六千元并且因为当时没有足够资金向对方打了一张一万六千九百六十元的欠条。当时对方口头承诺店内生意一向很好并且月收入在一万元以上,但我在四月十二日查对方原来的账簿发现与其说的不符,并且在合同条约中也有不合理的要求,由于当时没有理解清楚就签订合同,现认为对方有欺骗行为是否可以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我需要负责合同中所说的违约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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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0年04月12日 20时43分
如果是对方存在欺诈的话 是可以要求解除的 并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4-13 18:54
你有这个权利,但是客观的说这个官司的难度不小
回复时间: 2010-04-13 21:14
主要 看证据 并结合你们之间的合同的约定 建议带上协议书与律师面谈
回复时间: 2010-04-16 22:41
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欺诈,你在一年内可以起诉要求撤销合同,不用支付违约金,超过一年将不能胜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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