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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沙未回填

新疆 07-18 16:05  悬赏 5  发布者:妞儿0205 给我留言  回答:(1)
挖沙未回填,也未设置警示标志,一人在过河道时不慎误入沙坑淹亡,两人抢救时淹亡。平常河道水面不超过40厘米,请问采砂厂如何承担责任? 那应该如何举证?可以依照的相关法律依据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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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7-18 18:31
《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五条 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本案河道虽然不属于经常性通道,但是采砂场的行为对事故的发生具有重要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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