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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上海-浦东新区 07-19 18:09  悬赏 20  发布者:621818……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在2007年被认定为九级伤残,当时只拿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现在辞职,公司应该怎么理赔我?公司人事说在交社会保险金之前发生的工伤事故不予以理赔,这样说有没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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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7-19 18:18
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公司的说法没有依据。
追问:

我发生工伤的时候交的是综合保险,一直到上海市规定交社保的时候才改交社保,然后我看你们110法律咨询网上面有律师回复类似的问题是:若是综合险没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这又有什么依据呢?

回答:

需要对照自己当时的情况进行研究,再作出安排。

追问:

那王律师,我该怎么对照呢?您能不能帮我解决这个补助金的问题?我们可以电话详谈···

回答:

2007年用的不是现在的依据,比较麻烦。

追问:

那这个问题您能解决吗?具体费用我们可以协商。

回答:

1、还是可以找公司,要求按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并赔偿,但是,这里有个时效问题。
2、建议,先去试一试。

追问:

时效问题又怎么说?

回答:

2007年,过了5年。

回复时间: 2012-07-19 20:22
符合法律规定。
我的补充: 2012-07-19 20:23
在2007年,你缴纳综合保险,公司说法符合规定。
回复时间: 2012-07-19 21:10
公司的说法是对的。
回复时间: 2012-07-19 21:27
如果当时缴纳的是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你辞职没有任何补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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