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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该怎么办

江西 04-18 21:34  悬赏 0  发布者:曾国为 给我留言  回答:(1)
一个月前我与当地一家房产公司签订了一份地下车位转让协议书,购买所居住小区3#车库24号车位,我按房产销售人员要求签订好协议书,在协议书乙方(买方)和所购车库平面图用红色线条圈出标明的24号车位上签字`按了手印并一次性付清5.6万元车位款,(协议书上也要求一次性付清),他们给我出具了江西省销售不动产预收款专用收据(有税务登记号和发票代码),金额和项目也与协议书一致,并盖有他们经办人员的章和他们公司的销售发票专用章。由于盖单位公章的人不在,协议书甲方(卖方)的章没有盖,说过两天盖好章通知我来拿,我可以凭销售收据到物业办理相关手续。我凭销售收据到物业办了登记手续拿到了车库入口的遥控钥匙并交纳了一年的车位管理费(有收据),这时销售人员来电话说车位价格卖错了,应该是6.8万元/个,他们做销控时发现的,并说如果我不补交余款就不在协议书上盖章,协议书也不会给我,除非我放弃这次购买行为,请问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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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4-19 18:54
应严格按照合同办事,如果对方违约可以依法起诉追究其违约责任,需要律师帮助可以来电咨询 南昌高少华律师 13755645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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