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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借款合同是否有效

 04-19 11:33  悬赏 0  发布者:高山2001 给我留言 地区:山东-威海 回答:(3)
公司向个人借款,写借款合同的同时交付现金壹拾万元,合同中约定还款期限及利息,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盖有公司的公章,后来听说光有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协商,公司又补了一张盖有公司财务章的收据,此收据只盖有财务章没有经手人签字,也不是当面写的,是开好后由公司的会计送给的,请问这些证据有效吗
问题补充:
我曾听说法律上不存在公司向个人借款这一说法,真是那样吗?再有公司经理不会在收据上做手脚吗?收据不是当面写的因此我不能确定是谁写的,会不会影响证据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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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0年04月19日 12时37分
你好!威海苏律师解答如下:合同及收据形成证据链,可以证明借款的事实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在我国司法实践中,作为证据中的“书证”个人以签名为准,单位以公章(发票或收据以财务章)为准。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解释充分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4-19 11:39
有效力的。
回复时间: 2010-04-19 11:57
有效,可以根据证据起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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