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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法院解除查封的错误,导致对一个案子的原告和另一个案子的原告的优先权更换

北京-海淀区 06-07 23:10  悬赏 0  发布者:lidefe…… 给我留言  回答:(4)
请教:原告A在海淀法院申请的诉讼财产保全,查封的是被告的银行账户 。。。后来,被告提交其他财产作为担保,申请置换,海淀法院法官在没有取得原告A同意的情况下,解除了被告银行账户的查封,查封了被告提交的置换财产(商办类房屋,完全不利于执行)。。。后来原告A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六十七条:财产保全的被保全人提供其他等值担保财产且有利于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变更保全标的物为被保全人提供的担保财产。向海淀法院提出保全复议,海淀法院法官一直没有理会。原告A就到海淀法院的上级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上级法院审理后要求海淀法院按照原告A提供的财产线索重新查封该被告银行账户。。。但是该银行账号在海淀法院解除查封后,另一个原告B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的另一起案子(与海淀法院上述案子为同一被告)的诉讼财产保全查封了,现在经过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复议批准后,原告A在海淀法院的案子只能轮候查封该银行账户了。由于该银行账户的金额足够该原告A执行,但不够原告B执行。因此,由于海淀法院对被告的银行账户的错误解除查封,导致原告A的查封丧失了优先性,即被另一个案子的原告B插队了。。。由于两个案子现在都还没有审理,且都是在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大管辖范围(包括海淀法院)。请问原告A能否申请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原告A享有对该银行账户的优先权?即纠正海淀法院错误解除查封对原告A造成的不利后果?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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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7-06-07 23:16
需要依据案情具体情况确定,建议委托律师提供帮助
  • [北京-朝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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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话:18811476983
  • 873923积分
回复时间: 2017-06-07 23:18
你好,需要搜集证据的,建议委托律师。。
回复时间: 2017-06-07 23:20
您好,建议委托律师提起诉讼
回复时间: 2017-06-08 07:15
应该不会有什么影响,被告要是有偿还能力为前提,要是被告没有履行能力,或者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无论是首次查封还是轮候查封法院会按照债权金额比例进行分配,海淀区法院法官违规解封事实存在,假如因判决生效后无法实现执行,法院承担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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