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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医院医生疏忽,造成产妇大出血,并切除子宫,怎么赔偿

河南-洛阳 07-30 21:43  悬赏 20  发布者:wo6572…… 给我留言  回答:(12)
因医院医生疏忽,造成产妇大出血,并切除子宫,属不属于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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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 [湖北-武汉]
  • 徐涛律师 VIP
  • 电话:15327446830
  • 183175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8-02 09:17
委托律师封存病历,医疗过错鉴定,要求赔偿


赔偿的计算


1 医疗费的计算
医疗费赔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费用(诊疗费+医药费+挂号费+住院费+其他,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后续医疗费用
2 误工费计算 
(1)一般收入者误工费   误工费=误工时间*收入标准
(2)高收入者误工费    误工费=误工时间*收入标准(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陪)
(3)无固定收入者误工费  误工费=误工时间*收入标准(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标准)
误工时间为评定伤残日前的误工期
3 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计算
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时间*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4 陪护费计算
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天数*陪护人数*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5 残疾生活补助费的计算
1,一级乙等医疗事故为一级伤残, 100%赔偿指数
2,二级甲等医疗事故为二级伤残, 90%赔偿指数
3,二级乙等医疗事故为三级伤残, 80%赔偿指数
4,二级丙等医疗事故为四级伤残, 70%赔偿指数
5,二级丁等医疗事故为五级伤残, 60%赔偿指数
6,三级甲等医疗事故为六级伤残, 50%赔偿指数
7,三级乙等医疗事故为七级伤残, 40%赔偿指数
8,三级丙等医疗事故为八级伤残, 30%赔偿指数
9,三级丁等医疗事故为九级伤残, 20%赔偿指数
10三级戊等医疗事故为十级伤残, 10%赔偿指数
     赔偿年限不超过30年,60岁以上不超过15年,70岁以上不超过5年。平均生活费是指人均消费性支出
     伤残生活补助费=伤残指数*医疗事故发生地的居民平均生活费*赔偿期限
回复时间: 2012-07-30 21:47
如果医院存在过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回复时间: 2012-07-31 11:48
如果医院存在过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回复时间: 2012-07-31 11:55
要做医疗事故鉴定
回复时间: 2012-07-31 12:26
建议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回复时间: 2012-07-31 12:29
建议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回复时间: 2012-07-31 12:51
不要打医疗事故官司哪个官司赔偿的钱不多。
回复时间: 2012-07-31 13:05
已构成伤残,判断医院是否有过错需审核病历。
我专打医疗侵权案件,需有意向委托我方代理可将
病历邮寄或发电子版给我,评估医院过错及诉讼风险。
不要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回复时间: 2012-07-31 13:47
做医疗事故鉴定,后确定是否赔偿。
回复时间: 2012-07-31 14:11
需要鉴定得出
回复时间: 2012-07-31 18:15
你好:先申请医疗事故鉴定解决
回复时间: 2012-08-01 10:59
你好,产后大出血原因很多,有宫缩乏力,有软产道损伤等等,出血本身不一定是医院损害造成的,但如果医院在发生出血后处理措施有问题,或不是必须切除子宫的,医院有过错,同样需承担责任,建议提供病历委托专业医疗律师评估后再做决定,不要贸然起诉或申请鉴定,以免加重负担,对你不利,需要帮助,可以直接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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