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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过户

重庆 08-03 10:53  悬赏 0  发布者:online…… 给我留言  回答:(4)
房子是岳父的名字,他拿的首付8万,我出的装修6万。婚前说好了是给我和他女儿的,贷款也由我们偿还至今,一直没有过户,现在我和他女儿准备离婚,请问,如果我想获得属于我的那一份财产应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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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8-03 10:57
必须过户才有财产份额
追问:

那在离婚的时候我如果主张拿回装修的6万,会不会得到支持?

回复时间: 2012-08-03 12:35
你应该拿到你的装修款和贷款,协商不成可起诉。
回复时间: 2012-08-03 16:40
你岳父若不同意,你不能分割房子,但你偿还的贷款和支付的装修费(有证据证明),可以作为债权,要求你岳父偿还。
回复时间: 2012-08-04 11:47
协商,如果无法协商可以通过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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