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拆迁安置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朱建宇  李波  徐荣康  王远洋  
该问题已关闭

急求各位律师指点,规划局明知双方协议未果的情况下发放许可证是否违规

湖南-岳阳 08-03 13:24  悬赏 0  发布者:pcrh12…… 给我留言  回答:(3)
律师们你好,我有一旧房,与其他三户为两层共墙建筑,我只有一个头,楼上楼下共80平方。其他三户想进行房屋改造,到规划局办理规划许可证,规划局于道路边树一公示牌“这三户的建房如对其他人有利益损害,可以到规划局提出申请”,由于我们是共墙建筑,用水、排污、梯级都是共用的,并且我们四户高出路面近1米。考虑到他们三户建设对我房屋的安全以及进出都会造成巨大影响,我于规划局公示的有效期内向规划局递交了申请停止规划重建的报告。近日,我发现其他三户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在对旧房进行拆除,涉及到的许多公用设施都遭到毁坏,我到规划局用地股一问,规划局的同志告诉我,他们的房屋规划建设许可证已经办理了。请问,我向规划局提出的书面申请中提到的问题,其他三户没有与我协商出解决办法,没有邻居同意拆除共墙房屋的前提下,规划局发放许可证是否违规,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请求找点。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8-03 14:25
你好,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的。
回复时间: 2012-08-04 20:40
向上级规划部门投诉.
回复时间: 2012-08-06 09:59
向规划局反应情况,不行向法院起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北京朝阳区
江苏无锡
广东广州
湖南长沙
北京朝阳区
北京西城区
四川成都
北京东城区
最新回复律师
安徽 合肥
人气:282393
浙江 杭州
人气:28264
北京 朝阳区
人气:10737
天津 河东区
人气:2576
江苏 无锡
人气:51124
广东 广州
人气:643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41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