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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

江苏-无锡 08-05 13:42  悬赏 0  发布者:zhangw……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家有两个儿子,但只有三间楼房,所以向村委申请地基起房子,村委不同意在村子里起,于是我们买下了以前队里的两间平房。  然后06年村委修路,要对那两间平房进行拆迁:拆迁中我家在抵掉平房的同时又出了10万买下了村委小区的房子;并签了一份协议:内容是,以后拆迁跟村委修路拿到的房子无关,仍就按两个儿子分配房子。   今年江阴“两路一河”开发,其中因为江阴大道,需要拆迁三间楼房, 我家强烈要求拆迁分配两户房子,但不同意,给他们看了06年签的协议,说没用的。  在没办法的情况下,我们还是签了字。
   现在我想咨询下律师,那份06年的协议是否有效,我家是否能够在今年的拆迁中分配两户房子,请您帮我解答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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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8-05 14:14
房屋拆迁纠纷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法定程序执行。在该法中也规定了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职责,如果存在违法且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则权益被侵害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对于补偿标准问题,法律规定是不低于周边房屋市场价格。另一类是: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及各地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办法执行,此类拆迁也应依法进行。补偿标准也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精神执行。由于房屋拆迁案件涉及众多部门,众多单位,征收过程中又有很多的部门作出各种行政行为,案件非常复杂,维护权益建议聘请专业律师。若有需要,可来电或来所咨询邹伙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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