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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没有房产证的二手房

江苏-南京 07-10 09:30  悬赏 0  发布者:古岭雪屋 给我留言  回答:(5)
买房时房东口头说房产证最晚2017年10月份能办好,于是签了合同,规定违约者赔付房价的30%,买房者付了定金。后经咨询,房产证最快2017年10月份,最晚2018年2月份办好。问题来了,
(1)在没有房产证的条件下,已经签了的这份合同具有法律意义吗?
(2)房东或者买家任何一方决定取消交易的话,算违约吗?要赔偿违约金吗?
(3)买家想补签合同,规定房子首付可以先付,但是让买房者先行装修、入住,卖家拒绝签合同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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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7-07-10 09:52
有意义
要承担违约责任
回复时间: 2017-07-10 09:36
首先合同有效,但是因为房子暂时没有房产证,所以存在一定的风险。如果一方要取消合同要承担违约责任。对于你的新要求,如果之前么有协商卖家可以拒绝
回复时间: 2017-07-10 10:16
事关重大,如果你有什么想法,请带上合同等材料具体面谈,帮你提出最佳方案
回复时间: 2017-07-10 14:01
合同有效,房东或者买家任何一方决定取消交易的话,算违约,要赔偿违约金。买家想补签合同,须与对方协商一致
回复时间: 2017-07-11 14:05
房产可以交易,就是存在风险。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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