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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08-10 15:46  悬赏 0  发布者:罗中华 给我留言 地区:四川-资阳 回答:(3)
《补充协议》中甲方拟定提供的未按照《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履行“合理方式”,“显失公平”的格式条款是否能认定为无效条款?    
     甲乙双方于2011年8月4日签订《合同》和《补充协议》,2012年6月18日乙方向甲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但甲方不理,请问:乙方向法院起诉撤销《合同》的期限是否过期?重庆什么时间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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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2年08月10日 15时57分
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对方生效,如果对方有异议的,应当在接到通知后3个月内起诉。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8-10 15:50
建议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没有过诉讼时效
回复时间: 2012-08-10 15:55
你好,你们可以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按照合同继续履行或承担违约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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