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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纠纷

广东-深圳 08-22 12:17  悬赏 0  发布者:cherry…… 给我留言  回答:(4)
各位領導,我是一個普通打工女孩,在2011-07-12月以$2500租了名駿豪庭駿豪閣17H的一層一房一廳的房子,合約為一年,今年的07-12到期,業主提前一個月通知我解除合約不在出租,希望我在2012-07-10左右搬出,他們回來住,之前與業主也沒有任何矛盾,我同業主商量儘量在10搬出,給我兩天時間將房子打掃乾淨讓他們回來住的舒服點,可因梅雨季節的原因房屋牆面大量脫落,我特意將房屋請人粉刷了,另外就是家私因梅雨季節的原因,臨近洗手間位置的固定鞋櫃最底層的表面因受潮有點剝落表面木質,業主回來驗收以種種不合理條件將房屋兩月押金¥5000全部扣除,還另外要求我賠償$5000,退還押金的條件就是要我將房子恢復原奘,在糾紛的第二天晚上,我想將業主留給我繳付各種雜費的銀行卡裏還剩的大約2000元不到的現金取出,卻沒有想到業主已經將卡報失,糾紛期間我請多方人士給予幫助調解,都無法解決,最後我請了蓮塘房屋租賃管理局出面調解,業主同意退还¥1000元押金,可银行的余款不予退还,还说他们家有关系门路随便我去哪里上访都没关系,而且还说他们家的房屋出租是绝对不会去交房屋出租管理税的,应该由我去交,我不懂相关法律是不是应有我承担,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他们家有关心门路就可以这样欺负我,本来还想让他们回来住的舒服点,搬走了还将房子打扫的干干净净交还给他们,却没想到好心办了坏事,各位领导我乞求可以得到你们的帮助,我真的走投无路了才将信函寄到你们部门,我真的是欲告无门,求求你们可以帮助一个普通打工女孩讨回应有的公道,求求你们可以帮帮无助的我,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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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8-22 13:38
可以委托律师起诉对方,要求他退还押金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回复时间: 2012-08-22 17:47
可以考虑委托律师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回复时间: 2012-08-23 13:24
您好,电话咨询可获得更详细解答,本律师愿为您提供专业服务。
回复时间: 2012-08-24 14:57
可以委托律师起诉对方,要求他退还押金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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