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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受单位福利房购房待遇不公平,我们该怎样维权?

四川-成都 08-23 22:50  悬赏 0  发布者:请指点迷津 给我留言  回答:(2)
尊敬的律师先生你好!
   我们是成都铁路局的职工,在2009年10月份首付三成购买郫县安靖花园经济适用房,我们当时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该处房子,单位没有告知我们在5年后没有土地使用证,只告诉有产权,签的合同是房屋预售合同,2010年3月份办理按揭贷款,2010年8月拿住房钥匙,今年这时叫我们签正式合同,合同上竣工时间写的是2012年,所以很多职工都没签,有种被欺骗的感觉,没有享受到福利待遇。还有当时价格方面的问题,在2009年安靖周边环境的商品房价大概是2700元左右的均价,而我们安靖花园经适房是2300元的均价,觉得经适房价格过高,但如果单位给我们交土地出让金转成安居房办双证也没有觉得不妥,但后来知道其它地方的房子如南站都会路苑、红花堰沙河路苑、西站清水路苑几处房子,那些地方当时的商品房均价都是6000多元,而经适房才3400的均价,定性成安居房性质,办双证。地理环境都比安靖好,价位和周边商品房的悬殊大。所以觉得上当受骗,同是铁路职工,享受不同等的待遇,很多职工去铁路局维权讨公道,结果遭受强压制态度,分房职工每日动态行踪被监视,说职工是去闹事,我们该怎样维权?请答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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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8-24 05:26
应当与单位协商。
回复时间: 2012-08-24 10:05
建议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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