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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中涉及的土地是否需要重新评估

广东 08-28 14:50  悬赏 0  发布者:niuniu……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公司为取得一外商以私人名义拍下的一块土地,以外商的名义成立一外资公司,并将该土地直接登记为该公司,然后办理股权转让,整个转让过程无溢余金额,因为除外商注册公司时支付20万和拍土地时支付70万订金外,土地的地款和税费直接委托我公司支付,订金我公司直接归还给外商,注册资金通过银行兑汇支付给外商.但税务部门说该股权转让土地需重新评估,用评估价格减去实际取得价格的20%缴纳所得税,是应该这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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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09-11 15:05
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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