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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追讨

安徽 08-28 16:58  悬赏 0  发布者:江湖浪子22 给我留言  回答:(2)
咨询,几年前老家同村一个朋友以和他的朋友合伙投资为由,向我父亲分批借了一笔利息款(有欠条为证,上面注有日期,及当时借款的利息,都是其本人自己写的白纸黑字),但是前年(2010)年以投资失败,款项被其合伙投资人卷走为由,逃跑。现在找不到该人,其父母尚在老家,他老家也有房产,但是据说其本人已和其合法妻子离婚,儿女及其房产也判给了其妻子。特请教各位大律师,此案能否通过什么合法途径追回欠款。在此先谢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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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08-28 17:04
首先要看借条是否过了诉讼时效,还有借款是否发生在与前妻婚姻存续期间,若是其前妻一般也要承担。房产要看产权人是谁。详细情况建议电话或者当面咨询。
追问:

黄律师,您好!诉讼时效一般是多长时间啊?一般是怎么计算的,从何时到何时呢 ?借款是发生在与前妻婚姻存续期间。这一点可以肯定。房产产权人就是其本人。

回答:

诉讼时效一般是你们借款约定的借款到期之后两年,这期间要是向其主张权利的话诉讼时效会重新计算,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追问:

黄律师,您好!我再麻烦您一下,您所说的诉讼时效中的借款约定到期时间,这个时间节点如果当时借条上没有单独注明,只是双方口头约定,这个时间节点之后两年不就不好界定了吗? 法律上有没有什么特别说明,关于诉讼时效?

回答:

没有约定还款期限,你随时都可以向对方主张。

回复时间: 2012-08-29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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