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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在餐厅一名顾客因发票取的慢,扔我甜筒与饮料。我方经理将其制服送去公安

山东-青岛 08-31 02:06  悬赏 0  发布者:clajj1…… 给我留言  回答:(4)
中午有个顾客要点膳,完事要发票,因为中午人多所以晚了4 ,5分钟才给那位顾客,后者二话没说一甜筒和饮料扔了我一身,我们经理把他扭送到派出所,请问这能算上寻事滋事罪吗?因为我们经理在制伏他的时候摁倒在地了已经,请问这样我们经理会有责任吗,或者我们餐厅会被出什么责任吗?
问题补充:
经理先是拦住去路让其道歉,但是此人夺路就逃,然后我们经理一下就把它摁倒了送派出所了。我是名学生,主要担心我们经理,他人很好,很照顾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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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8-31 07:54
不构成寻衅滋事,但可以给予教育
回复时间: 2012-08-31 10:22
如果双方没有人身损伤的话,一般指轻伤以上,那就是治安处罚或民事赔偿的事了。一般警察会给双方调解,赔偿对方的损失。
回复时间: 2012-08-31 19:42
不构成寻衅滋事
回复时间: 2012-09-01 17:56
你好;不构成寻事滋事,如果弄伤客人,经理和餐厅都有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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