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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过手机短信及

海南-海口 09-09 10:23  悬赏 0  发布者:零下一度 回答:(3)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过手机短信及电话告知单位(有电话录音)是否合法?按第三十八条规定,通知到位,即使领导不批准,是否也可以不去上班了?谢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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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9-09 10:28
这是可以 申请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
回复时间: 2017-09-09 10:35
可以的。
回复时间: 2017-09-11 18:00
不合法,不是,按合同约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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